关于调整部分金融服务价格的通知
尊敬的客户:
感谢您对黄山太平农村商业银行一贯的支持。为了更好的提供优质服务,结合我行业务发展的需要,本行拟调整以下服务收费项目,现根据《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》(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第1号)文件规定,予以公示。敬请广大客户监督,如有异议或咨询,请拨打电话:0559-8536668。我行将一如既往致力于为您提供优质金融服务。
1、降低转账汇款手续费。柜台渠道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单笔10万元(含)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业务汇款手续费按收费标准打九折执行,优惠时间暂定3年。网银、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转账汇款继续实施免收手续费。
2、降低安全认证工具工本费。网银预植数字证书(USBKey)工本费由原来的26元/支调整为按照成本价24.5元/支收取。
3、降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。对标准类发卡行服务费、银联网络服务费按政府指导价实行9折优惠,收单行服务费同步降低;优惠类发卡行服务费、银联网络服务费按政府指导价实行7.8折优惠,收单行服务费同步降低,优惠时间暂定3年。
4、取消部分票据业务收费。取消收取支票工本费、挂失费,以及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、工本费、挂失费。
5、按照现行政策规定,继续免收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费、年费、开户手续费。
6、原收费项目中的存贷款证明书、存款证明提前解除止付、银行询证函、柜台查询账户明细、账户印鉴挂失、账户印鉴变更、补制回单、补制对账单项目收费标准不变,执行方式由“暂免”修改为“标准统一柜面收取”。
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《黄山太平农村商业银行金融服务价格目录(2021修订)》,上述调整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,原金融服务价格目录废止。
特此公示。
黄山太平农村商业银行
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


